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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2014-06-26 17:46:21 来源:中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网站各省、市、自治区数学会、解放军院校协作中心数学联席会: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经中国数学会批准,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将由中国科技大学数学学院承办。
2013年3月,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奥林匹克委员会)在江苏江阴召开工作会议,根据中国数学会2013年1月常务理事会的精神和各赛区的建议,对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的命题范围、预赛的获奖比例进行了讨论,做出了一些调整。
现将竞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
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2、竞赛时间:
本届竟赛的预赛在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决赛于2014年3月份的第三周周六上午在中国科技大学举行。
3、竞赛内容:
(1)非数学专业组:
预赛仍保持原来的内容不变(只考高等数学),决赛时在预赛的基础上增加线性代数内容(考分约占总分的15%--20%)。
(2)数学专业组:
预赛仍保持原来的三门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所占比重分别为50%、35%及15%左右)。决赛试卷分为两类:
大二学生:在预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所占比重分别为40%、30%、15%和15%左右)。
大三及以上年级学生:在大二学生考试内容(考分占总分80%)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新增课程每门出一个考题,由学生任选其中两题(考分约占总分20%)。
以上考题所涉及的各科内容,均不超出数学专业本科或理工科本科相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4、报名办法:
2013年9月30日前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数学会或学会委托的承办大学的要求报名。
5、竞赛组织工作:
分区预赛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军队院校)数学会负责组织选拔,使用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和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6、竞赛收费标准:
每个参赛学生要向参赛单位交报名费60元,其中50元用于分赛区,10元交给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组委会,分别用于分区预赛和决赛阶段竞赛工作的组织、命题、评奖、颁奖以及召开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费用。
7、奖项的设立:
设预赛(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奖与决赛奖。
预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得超过总参赛人数的2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颁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不超过300人。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5名(其中数学类2名,非数学类3名),由各赛区在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竞赛工作小组批准。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颁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预赛奖和决赛奖证书均加盖“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的公章,获奖证书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每份获奖证书,承办单位收取工本费5元。
8、 命题、阅卷、评奖工作:
预赛和决赛的试题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专家命题。
预赛阶段的试卷印刷、保密、阅卷、评奖等工作,由各赛区统一安排,各赛区的竞赛负责人统一部署。各赛区在考试结束后,当堂密封试卷,及时送交到赛区指定试卷评阅点集中阅卷。评奖工作由各赛区自行组织。
决赛阶段的试卷印刷、保密、评卷和评奖等工作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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